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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2015年招聘20人公告

医药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5/10/10 16:00:27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委托江苏领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领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四楼招聘事业部)

现场报名:2015年10月8、9、15、16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

咨询电话:025-84761055 84687249

联系人:杨老师 薛老师

(二)电子邮件报名

投递邮箱:njsyyzp@163.com,并请注明应聘,把报名表、身份证、简历、各证书扫描件打包,文件名: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注:邮寄报名者只须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的复印件,电子邮件只须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下午16时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二)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复印件;未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荣誉及获奖资料;在职人员提供学历 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现工作 单位的工作证、荣誉及获奖资料等扫描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或未就业人 员提供离职证明等。

(五)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获成果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根据岗位需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将会同江苏领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测试。面试前资格复审必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四、笔试

(一)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核,试题由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出题,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五、资格复审

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供审验。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地点:江苏领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四楼招聘事业部)

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成绩达到基准分数线的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体检

(一)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综合计算,各岗位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参加体检。

(二)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三)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按照名次先后顺延录用。

(四)体检合格并终确定录用者。

八、录用

正式录取的人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九、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由江苏领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人才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投诉与监督电话:025-84418315。

附件:

1.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2015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2015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简介

江苏领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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